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2-136964 | 成文日期: | 2022-01-20 |
文 号: | 发布时间: | 2022-01-24 17:45 | |
发布机构: | 文件有效性: |
关于废止部分计划生育行政规范性文件的
公 告
为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确保规范性文件与法律、法规、规章的一致性和协调性,维护法制统一,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和《贵州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精神,我局对涉及计划生育内容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集中清理,经清理,决定将适用期已过或与现行法律、法规、规章不一致的《百里杜鹃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建立人口和计划生育“双诚信、双承诺”制度的实施方案》(贵百人领发〔2011〕19号)、《百里杜鹃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加强人口计生重点管理工作实施方案》(贵百人领发〔2012〕6号)、《百里杜鹃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百里杜鹃管理区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和使用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贵百人领发〔2014〕12号)、《百里杜鹃管理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做好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工作的通知》(贵百人领通〔2016〕5号)等4个行政规范性文件废止。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