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2-TG 305.11景区旅游商品质量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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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2-TG 305.11景区旅游商品质量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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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管理要求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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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标准化指导原则 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贵州百里杜鹃旅游集团有限公司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景区运营管理部。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韩清龙、熊俊生、李成银、袁龙、秦世金、樊隆亚、成应洪、罗举伦,袁连学、赵银朵、沈云霞。

 

 

 

 

景区旅游商品质量管理办法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百旅集团景区旅游商品质量管理的管理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百旅集团景区旅游商品质量的管理。

管理要求

百里杜鹃旅游商品开发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商品中心)、百旅集团及旅游局负责本办法的实施和监督。

“六真”指:货真、价真、品质真,情真、意真、服务真。

具有齐全、合法的经营证照。

具有经营场所所需提供产权证明;非自有店面的,应出具租用营业场所(自申请日起)不少于两年的租赁合同;具有消防部门出具的安全合格证明。

营业面积在30平方米以上,店堂宽敞明亮,布局协调,装修典雅,设有接待区域,提供休憩服务。

申请单位可以是专营商店、专卖店,也可以是拥有旅游商品柜台的综合商店。

严格执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严格执行《贵州省旅游条例》中有关商品经营的规定,并接受本地旅游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

店内有直拨电话;经营服饰的店铺应设有试衣间和试衣镜;经营金银珠宝首饰的,商品需配有正规检测机构的检验标签。

店内或附近应设有厕所。

店内应设置两种以上文字的投诉电话标志及服务提示,中文为必备语种,英、日、韩语等为选择语种。

附近有与接待能力、营业规模相适应的停车场地。

公共区域的设施和服务岗位的标志,应使用国际统一标准符号。

能为游客提供免费保管物品、商品邮寄和快递服务。

服务人员衣饰整洁,佩带工号卡,实行普通话敬语服务,主动、热情,能提供外语导购服务。

所售商品一律明码标价。

商店应遵纪守法,严禁以非法方式招徕客源。

服务人员应经岗前培训后才可上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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