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里杜鹃管理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百里杜鹃管理区支持餐饮业高质量发展十条措施(试行)(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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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里杜鹃管理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百里杜鹃管理区支持餐饮业高质量发展十条措施(试行)(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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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省商务厅等12部门关于印发支持餐饮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精神,为了进一步激发餐饮市场活力,优化餐饮业结构,培育壮大市场主体,提升餐饮服务品质与品牌影响力,推动我区餐饮业特色化、规模化、品牌化发展,百里杜鹃管理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起草了《百里杜鹃管理区支持餐饮业高质量发展十条措施(试行)(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十条措施(征求意见稿)》。为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现将《十条措施(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26年3月11日前将意见建议书面进行反馈。

联系地址:百里杜鹃管理区鹏程街道鹏程社区旅游服务中心大楼A区2107办公室

邮编:551614

联系电话:0857-4661999

电子邮箱:bldjjnj@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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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里杜鹃管理区关于支持餐饮业高质量发展十条措施(试行)

(征求意见稿)

按照《省商务厅等12部门关于印发支持餐饮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精神,为充分发挥我区商务部门在促进餐饮业高质量发展中的规划、指导、服务和监管职能,进一步激发餐饮市场活力,优化餐饮业结构,培育壮大市场主体,提升餐饮服务品质与品牌影响力,推动我区餐饮业特色化、规模化、品牌化发展特制定本措施

一、支持对象

在百里杜鹃管理区辖区内持续正常经营,且财务管理规范、信用记录良好的餐饮企业及个体工商户。

二、支持措施

(一)支持市场主体发展壮大

1.激励新增上限入统对全区范围内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达到上限入统条件,首次纳入国家统计联网直报平台的,在享受省、市相关奖励基础上,区级再给予一次性奖励3万元。(如已获得区级相同类似资金奖励的不再重复享受)。〈参考(毕节市服务业企业上规入统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区级奖励由区级财政解决)

2. 奖励在库持续成长:对稳定经营的限额以上餐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年度营业额同比增长10%以上(含10%)的,奖励1万元;同比增长20%以上(含20%)的,奖励2万元(如已获得区级相同类似资金奖励的不再重复享受)〈参考区发改局关于支持经营主体发展十条措施(未印发)(区级奖励由区级财政解决)

(二)引导品牌化与数字化提升

3.支持品牌荣誉创建:对首次获得“中华老字号”“贵州老字号”认定的,除获得上级奖励外,区内分别一次性奖励5万元3万元。对获得国家级“钻级酒家”(五钻、四钻、三钻、二钻、一钻)评定的,除获得上级奖励外,区内分别一次性奖励5万元、4万元3万元、2万元、1万元〈参考(省商务厅关于开展国家级钻级酒家项目资金申报的通知)、(毕节市推动商贸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区级奖励由区级财政解决)

4.支持知名品牌引进:对花都城区范围内正常经营满一年并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国内外知名品牌店,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品牌涵盖黑珍珠餐厅、米其林餐厅、胡润全球餐饮企业价值TOP50。(自选:区级奖励由区级财政解决)

5.鼓励连锁化经营:鼓励餐饮企业开展品牌化、连锁化发展,对年度新增直营门店达到3家及以上的,次年按每个门店50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最多不超过3万元的奖励。(自选:资金由区级财政解决)

6.补贴数字化升级:鼓励餐饮业市场主体加大信息化投入,开展数字化改造升级,提升企业的运营效率和服务水平。在收银系统安装方面,提供技术支持和补贴。对于安装符合国家标准的收银系统的餐饮企业首次上规入统的,给予每户不高于3000元(低于3000元的据实补贴,超过3000元的补贴3000元)的设备购置一次性补贴;对首次入库未安装收银系统的餐饮业市场主体,给予每户不高于3000元(低于3000元的据实补贴,超过3000元的补贴3000元)的设备购置一次性补贴。并组织专业技术人员,为企业提供收银系统安装、调试和维护的技术培训,确保企业能够正确使用收银系统,规范经营行为。〈参考(毕节市推动商贸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自选:资金由区级财政解决)

(三)促进市场消费与拓展

7.支持举办促消费活动:对积极组织花都城区大型美食文化节、烹饪技能大赛、特色菜品评选等主题活动的主办方对每场活动参与商户20户及以上的,给予每场活动3万元赞助。(区级资金由区级财政解决)

8. 鼓励入驻特色街区:倡导国有物业管理(权属)单位对承租国有物业从事餐饮业的经营主体,在2026年1月1日至2028年12月31日三个年度内,每个年度执行租赁合同期满一年且积极交纳租金的,每个年度减免4个月租金,租赁期限不足1年的不享受减免优惠。鼓励私有物业管理(权属)单位通过降减、缓交物业租金,降低餐饮经营主体租金成本。〈参考(省商务厅等12部门关于印发支持餐饮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9.鼓励拓展线上业务:鼓励餐饮企业利用电商平台、小程序、直播等方式开展线上营销和外卖服务。对首次上限入统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年度线上营业额首次突破30万元的餐饮企业,给予1万元的一次性奖励。(自选:资金由区级财政解决)

(四)强化经营保障与基础服务

10.加强场所要素保障: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及行业管理规定的前提下,支持利用存量房产、闲置空间等进行改造,用于发展特色餐饮、美食街区(广场)等。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积极协调用房需求。建立餐饮企业联系服务机制,定期走访调研,提供政策咨询、市场信息、合规经营指导。

三、申报与审核程序(相关申报方式有文件支撑)

1.发布通知:区工信局每年定期发布具体申报通知,明确申报时限和要求。

2. 主体申报:符合条件的餐饮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在规定时间内向区工信局提交申报材料。

3. 初审受理:区工信局对申报材料的完整性、合规性进行初审。

4. 联合审核:区工信局视情况会同区财政局、发改局、文旅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消防大队相关部门进行联合会审或委托第三方评审,必要时进行现场核查。

5. 公示拨付:审核通过的拟支持名单在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按财政资金管理程序拨付资金。

四、申报材料(根据具体条款要求提供相应材料)

1. 《百里杜鹃管理区餐饮业发展政策资金申请表》。

2.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复印件。

3.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4. 工信局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五、工信局、区财政局负责对政策执行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跟踪问效。获得支持的单位应自觉接受监督,按规定使用资金。

六、对弄虚作假、骗取套取支持资金的单位,将追回已拨付资金,取消其三年内申报区内所有财政性资金支持的资格,并依法依规追究责任。对发生重大食品安全、安全生产、环境污染等责任事故,或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单位,在处罚期内取消享受政策资格。

七、本措施与区其他同类政策有重复的,按从优、就高、不重复原则执行。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本措施由百里杜鹃管理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解释,并制定具体实施细则或申报指南。

九、本措施自发布之日起试行,有效期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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