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里杜鹃管理区2025年职业技能
培训定点机构遴选公告
根据《毕节市贯彻落实〈推动毕节人力资源开发培育持续提升行动计划(2023—2028年)〉实施方案》(毕委办字〔2023〕26号)、《毕节市公共就业服务能力提升示范项目系列实施方案》(毕人社通〔2023〕29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决定公开遴选一批培训机构承接百里杜鹃管理区相关培训任务,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牢牢把握国发〔2022〕2号文件和《推动毕节高质量发展规划》出台的重大机遇,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优先政策,进一步提升全区各类劳动力劳动素质和技能水平,不断促进农民就业增收。
二、工作目标
结合我区当前培训规模及工作实际,通过公开遴选民办职业学校方式扩充我区定点职业技能培训机构3家,负责开展全区享受政府补贴项目制职业技能培训,建立进退机制、竞争机制,形成优胜劣汰、合理有序竞争的培训市场。
三、工作原则
坚持“公平、公开、竞争、择优”,按照“控制数量、公平公正、择优确定”的原则,采取查阅资料和现场评审相结合的方式开展遴选,切实把师资力量强、培训成效好的优秀培训机构遴选到百里杜鹃管理区开展职业技能培训。
四、遴选对象及条件
(一)遴选对象
具有职业技能培训资质和能力,能统一提供“吃、住、学”,并配备充足的优质教师,提供能满足实操实训需要的视频监控、教学用具等设施设备的民办职业培训机构。
(二)遴选条件
遴选工作开始前,各报名参加遴选的培训机构必须满足以下全部条件,其中任何一项条件不满足,不予报名参与遴选: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各级人社部门批复认定文件,培训机构(企业)法人代表无个人征信问题,无违法行为;
3.具有(自有、租用)与承接集中培训相适应的教学、实训等场所;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稳定、可靠的经费保障;
5.自觉接受监督和管理,遵守省、市、区职业技能培训的相关规定;
6.机构教学评价良好,在贵州省和毕节市的民办培训学校评估结果中达到“合格”及以上,无违规收费、弄虚作假、虚报冒领等违法违规行为;
7.有系统完善的培训管理制度,能有效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能合理安排教学计划并严格按规定开设理论课程和实训实操课程,不随意减少课时和实训实操时间。每期培训严格管理,培训结束后及时规范整理、收集培训报账资料并归档备查。
五、遴选程序
(一)信息发布
本次遴选工作各项信息都将在百里杜鹃管理区管理委员会官网公布,面向社会公开遴选。
(二)报名及资格审核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25年2月27日至3月5日,工作日期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3.报名地点:百里杜鹃管理区旅游服务中心大楼5106室。
4.报名联系人:郑绪龙、刘基顺,联系电话:0857-4887271。
5.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报名资料一式8份并分别规范胶装成册。培训机构需按要求填写《百里杜鹃管理区2025年公开遴选职业培训机构报名表》(附件1),签订《诚信办学承诺书》(附件2),按照《百里杜鹃管理区2025年职业培训机构遴选资料目录》(附件3)要求,采用《百里杜鹃管理区2025年职业技能培训封面》(附件4)。相关资质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培训机构公章,并签署“与原件相符”字样。相关资质证明材料请携带原件备查(注:培训机构提交的办学许可证中需注明培训工种,新增培训工种的,提供许可文件,未注明工种的视为该培训机构无该工种培训资质)。
(三)现场评审
时间:另行通知。
地点:另行通知。
流程:由培训机构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按抽签顺序依次进入评审室进行陈述,包括本机构办学的基本情况、职业技能培训情况、培训后就业情况、培训后跟踪服务情况等,并接受提问,评审人员根据现场陈述、查阅资料、问题答疑等情况,对培训机构进行现场评分,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后的平均分为最终得分,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委托代理人参加现场评审会的需要携带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确定培训机构及公示
根据评审得分情况,按评分由高至低确定拟入选培训定点机构名单,并将名单在百里杜鹃管理区管理委员会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五)签订协议
由百里杜鹃管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评审确定的培训机构签订培训协议,明确双方责任、权利和相关培训工作要求。
六、其他事项
(一)遴选工作及后续具体任务培训中可实行递补。
(二)在培训协议签订后,培训定点机构若在贵州省或毕节市的民办培训学校评估结果中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或连续一年未在我区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一经查实,则将该培训机构退出我区培训定点机构名单,同时按照“退一补一”的原则,按本次遴选分数从高往低顺序递补进入培训定点机构名单。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遴选报名资格(已经遴选认定的,取消认定资格):
1.提供虚假材料取得报名评审资格的。
2.存在私自转让职业培训资质,或近两年培训中被纪检机关、审计等部门发现存在弄虚作假骗取套取培训资金等违纪违法违规行为的。
3.入围定点培训机构不能满足有关工作要求的。
4.基本培训条件达不到标准的。
5.单班次参训人员中5人(含)以上对食宿或教学质量有意见并经整改后仍不满意的。
6.未按规定做好防火、防触电、防水、防煤气中毒以及其他安全生产、疫情防控、食品安全工作的。
(四)相关工作人员及现场评审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对在遴选认定过程中徇私舞弊、违规违纪的人员,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各项遴选工作信息都将在百里杜鹃管理区管理委员会网站公布,请报名参加遴选的培训机构密切关注,因参加遴选的培训机构未阅读而引起的后果由机构自负。
(六)本方案由百里杜鹃管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1.百里杜鹃管理区2025年公开遴选职业培训机构报名表 .doc
3.百里杜鹃管理区2025年职业技能培训定点机构遴选资料目录.doc
百里杜鹃管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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