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百里杜鹃管理区交通运输局 关于注销货运车辆《道路运输证》的公告
经核查,以下车辆超期180天未进行年度审验,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根据《贵州省道路运输局关于道路货物运输车辆有关问题的批复》(黔运货〔2016〕7号)第四条“对已取得《道路运输证》的货运车辆,180日(含)以上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车辆进行年度审验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经媒体公告后注销其《道路运输证》,并抄告同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规定,我局决定对已超期180天未年度审验的车辆《道路运输证》予以注销。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相关车辆所属单位应将其被注销的《道路运输证》交回百里杜鹃管理区政务服务中心交通窗口,逾期未交回的,自行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贵州百里杜鹃管理区交通运输局
2024年10月28日
附件:
已超期180天未年度审验货运车辆台账
序号 |
业户名称 |
车牌颜色 |
车牌号码 |
道路运输证号 |
车辆经营范围 |
营运状态 |
下次年审日期 |
1 |
百里杜鹃辉华运输有限责任公司 |
黄色 |
贵F28184 |
520528000343 |
道路普通货物运输 |
未营运 |
2023-03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