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百里杜鹃管理区交通运输局 关于注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公告
贵州百里杜鹃管理区交通运输局
关于注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公告
经核查,下列单位已违反《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六条“申请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的,应具备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并经检测合格的运输车辆”和第十三条“被许可人应当按照承诺书的要求投入运输车辆”的规定。根据《道路运输管理工作规范》(交运便字〔2014〕181号)第三章第一节第五款:“车辆投入时限不得超过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之日起180日。超过承诺期限未投入车辆的,许可证件自动失效,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注销其相应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收回《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在媒体公告”的规定,决定注销下列单位已自动失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之内,相关单位应当将其被注销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交回百里杜鹃管理区政务服务中心交通窗口。逾期未交回的,自行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附:被注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名单
贵州百里杜鹃管理区交通运输局
2024年10月28日
附件:
被注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名单
序号 |
业户名称 |
经营许可证号 |
经营许可日期 |
车辆经营范围 |
备注 |
1 |
百里杜鹃谊鑫运输有限公司 |
520528000203 |
2020-07-21 |
道路普通货物运输 |
该公司原本有车,现已无车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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