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性创业补贴
一次性创业补贴
一次性创业补贴是对符合条件的自主创业人员,从就业补助资金中一次性给予适当补贴的政策。
(一)补贴对象
贵州省户籍在百里杜鹃管理区范围内创业,2013年1月1日起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自工商注册登记之日起连续正常经营1年以上(属易地扶贫搬迁劳动力创业的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的,按规定给予创业补贴:
1.离校2年内的高校毕业生;
2.就业困难人员;
3.农民工;
4.复员退伍军人;
(二)补贴标准
每人5000元一次性补贴
(三)申请补贴程序及所需资料
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可向注册地乡(管理区)人社中心申请补贴,并提供以下材料: 1.《百里杜鹃管理区创业一次性补贴申请表》;
2.申请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3.营业执照复印件(需要前置审批的特种行业还需要提交相关许可证复印);
4.《就业创业证》复印件;
5.社会保险费征缴机构出具的创业者本人职工社会保险缴费明细账(单);
6.乡(管理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出具的返乡创业证明原件,属于留守儿童家长返乡下乡创业的请在证明上说明清楚;
7.创业实体内、外景照片各一张;
8.加盖乡(区)人社中心公章的企业用工名单;
9.财务报表;
10.所有证件复印件须有乡(区)人社中心签署“与原件相符”的审核意见并经乡(区)分管领导签名、加盖公章。
经审核符合补贴条件的,由县级人社部门将补贴资金直接拨付到申请人企业或个人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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